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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讲座 | 谈意定监护方案的构建

随着人口结构高龄化,包含智力障碍等在内的心智障碍者群体平均寿命及需照顾年限也逐渐延长,面对中高龄心智障碍者家庭照顾与未来规划,以及成年心智障碍者储备健康能量的需求,由家庭单打独斗并非良方。当家长和被照看的心智障碍者双双步入衰老期后,谁能给家长养老?心智障碍者的余生该向往何处?随着《民法总则》的实施,意定监护制度正式出炉,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再被血缘束缚。

一、意定监护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承担监护责任



二、法定监护的定义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依次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三、意定监护的流程

遵循你情我愿原则,自己和委托的监护人首先要协商一致,双方意愿确定后可咨询公证处,公证处根据情况设计方案起草文书,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正式签署办理公证监护登记。



在设立遗嘱时可添加条件遗嘱、遗嘱指定监护、照顾清单、意愿清单、医疗清单等。


关于生前预嘱,可以是针对孩子提出的,例如我希望我的孩子每年去外省旅游一次等;也可以是关于家长本身的,如下:


四、委托监护的定义

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部分委任。前者是所有的监护权限都交给监护人,后者是把财产管理、人身照管等事务适当分离,由不同的人负责处理各自监护权限内的事宜。


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的解释,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限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委托监护人只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其在尽到监护之责而无过错时,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

三、监护人的选择

在监护人的选择上,应选择18周岁以上(最好与委托人存在年龄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具有法定扶养、赡养、扶助、生活照料的义务;其他愿意担任监护的个人和社会组织则无此法定义务。(目前可委托给家长的同龄人,10-20年后可能委托给孩子的同龄人,委托合同需要定期更新。)

委托需定期回顾、更新,可以设定A/B/C几个顺位受托人;设定A+B+C几个共同受托人,人的委托和钱的委托最好能分开。(为防止监护人未来损害被监护人权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可以指定多位监护人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在出现意见分歧时由其中一人做主,如其中有人损害被监护人权益,其他监护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他的监护人资格,并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者,可以指定一名监督人,通过监护人就其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制作成监护报告,定期向监督人做汇报或由监督人不定期查看被监护人情况等方法来监督监护人是否积极履行了监护职责。如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或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监督人可根据相关法律为被监护人主张权利。)

同时,马国栋副主任还建议,对于监护人报酬近亲属无偿,非近亲属鼓励有偿,有偿的范围可根据家庭经济实力决定。(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中为被监护人生活、医疗、诉讼等所发生的支出,均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出。另外,为了鼓励监护人的积极性,意定监护协议也可以约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按月或按季度或按次数收取酬金。)

六、监护终止与撤回

在本人取得和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本人/监护人死亡等情况下,监护终止;被监护人死亡后,监护关系已经终止,若想让监护人照料被监护人身后之事,可由被监护人在自己头脑尚清醒时,通过公证委托或遗嘱的方式,将此事授权给监护人。

在本人清醒时,监护双方都可以单方面决定撤回监护承诺,无需对方同意;若在失能失智的情况下则通报继任监护人,完成监护文件交接。

·定监护的规定让每一位成年人都有了选择自己监护人的权利,对于每个人都意义重大。广州市南粤公证处马国栋副主任提到,对于残障子女家庭、特殊人群家庭,如找到信任且可靠的监护人人选:父母首先可以考虑通过办理意定监护,为自己选任未来监护人,赋予其监护人资格,帮助自己日后的生活起居和医疗救治等事务;其次通过设立委托监护、遗嘱监护,为自己的残障子女选任未来监护人,代替自己的角色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起居、医疗救治和教育培养,同时,可以在监护委任上配置监护监督人,监督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再次通过遗嘱和资金监管协议等公证法律工具的组合,解决日后养老和子女生活的经济保障问题。